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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一個年到底可以代表什麼?
我真寧可承認新年對我一點意義都沒有。

距離那種「新年新希望」的興高采烈已經好遙遠,
但是我仍然記得這些新希望從來沒有達成過,
也記得每年除夕家裡一定會有人吵架。整個新年就是吵吵鬧鬧度過。
還有在領紅包的時候要維持住和平歡樂的氣氛,微笑說謝謝跟新年快樂,
誠心地謙卑地、一分鐘也好。

記得小時候如果在除夕那天被罵了或耍脾氣,哭了,
接下來就是更不可饒恕的責怪:「大過年的觸什麼霉頭!」
於是我學會了另一個教訓:除夕那天要躲起來偷偷哭,不可以被發現。

還好、這一次只有momo知道而已,並且她也答應我不會說出去。

大年初一這一天的凌晨,我在聽Marilyn Manson,
一個一點都不討吉利不討喜的搖滾歌手。

今天開始我要一個人看家,嗯、還有momo也是。
可以預見的是一個蓬頭垢面的女生抱著一隻很吵的貓,
一邊罵髒話一邊抽著大量的菸還一邊對著電腦敲敲打打她活該要寫的作業。
或者是,完全忘記媽媽出門前叮嚀她不要一個人在家裡喝醉酒這件事。

然後門外的大馬路冷清著,頂多偶爾一兩輛機車呼嘯而過。
沒有人了,真好呢。新年快樂。(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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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or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